没有服务资历证,连驾驭证都没有,胆敢开网约车?交通法律队机动大队法律人员第一时间发现,并严厉查处这一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。
当天上午10时左右,机动大队法律人员发现一辆车号为浙AAA79XX的网约车触发监管体系预警,涉嫌违规营运,数字法律室工作人员当即指令路面稽查人员前去查看。
司机余某看到法律人员前来查看,目光闪耀并想驾车快速逃离,法律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敏捷分工合作,将该车辆控制在路旁边停车位上进行查看。
司机余某经过某网约车渠道接单,将女乘客徐某从石祥路载至艮山西路,并收取运费25.74元。
余某刚开始掏出一本名为邓某的驾驭证来欺骗,被法律人员识破之后要求出示其自己驾驭证,余某谎报其没有带着驾驭证。
当法律人员要求其出示网约车驾驭员服务资历证时,驾驭员宣称他是有服务证的,并给法律人员出示了司机端APP的网约车接单页面。
莫非是监管体系触发过错警报?仔细的法律人员经过现场查询司机端名字发现并不是余某自己。
一再询问下,余某才支支吾吾供认其并不具有网约车驾驭员服务证,为了躲避监管,借用了尚某的网约车司机端账号接单营运。
终究,根据相关路途运送法规,对其无网约车驾驭员证违规从事网约车运营这一行为,处以相应的行政处分,并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》相关规定将其无驾驭资历驾驭机动车这一违法行为,抄告交警部门处理。
关于触及出借帐号的尚某,机动大队对其进行询问笔录和教育说话。对触及的渠道做约谈并催促渠道严厉执行内部管理,根据《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有关法律法规,对渠道“实践供给服务的驾驭员与线上预定的驾驭员不一致”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处分。现在,尚某帐号已被渠道封禁。跟着案件材料的移送,余某现已被交警部门采纳行政拘留办法。